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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8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主要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7

各位毕业生:

学生档案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是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每位同学的档案能够及时、准确的转递到接收单位,请所有毕业生登陆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填写档案邮寄信息。在登陆和填写信息时,请对下列事项给予高度重视,并遵照执行:

一、学生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1.登陆系统

所有毕业生本人从即日起至离校前登陆学生档案管理系统https://cas.cueb.edu.cn/sso/login?appId=SXDA),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是校园网上网密码。毕业生离校后将不能再登录该系统。

2.完善个人信息

第一次登录请点击“离校信息维护”一栏的“个人信息维护”,修改基本信息并确认。

3.填写档案邮寄信息

毕业生根据毕业去向,向档案接收部门核实邮寄信息后,在“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采集”中填写准确无误的档案邮寄信息、选择是否及时邮寄并提交审核。
  二、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采集填写要求

填写档案邮寄信息时,请毕业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对应类别填写。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档案邮寄情况查询

我校毕业生档案将在7开始分批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发出,档案的快递单号信息将发到学生在系统中预留号码的手机上,请在档案落实之前不要随意停机。毕业生在获得EMS快递单号信息后,自行跟踪档案的去向(11183http://www.ems.com.cn),及时主动向本人档案接收单位询问档案是否寄达,并办理相关存档手续

如档案寄出后去向不明,10个工作日仍查找无果,请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邮政局出函查询时间为档案寄出后3个月以内,延误查询,产生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四、自提档案的办理

学生档案属于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自提。如档案接收单位允许档案自提的,必须携带该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注明允许自提)、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生档案室办理自提手续。

五、常见问题解答

有些毕业生可能对自己档案的重要性、转递流程等方面存在一些疑惑,我们在此列举了一些常见问题并予以作答。

问:学生档案的重要性在哪儿?

答:学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人事档案具有三大职能:一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二是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三是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依据。学生档案是记录学生个人经历、成长历程的历史材料。其中,高中材料、高考材料、学习成绩、学位学历审批材料、各类履历表登记表以及在校表现等,对国家机关选拔干部、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考研、出国留学等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凡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需要毕业生将档案转递到专门的档案保管部门。可以说,有没有完整的学生档案资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因此,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不仅是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学生本人给予高度的关注和积极的配合。

问:档案转递的方式有哪些?

答:因北京机要通信局从20156月开始停止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业务,学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投递档案。用人单位及人才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校以EMS形式发出的高校学生档案。

问:为什么有的毕业生档案会被退回学校?

答:90%以上被退回的毕业生档案,都是因为没有弄清“派遣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单位地址”的含义。因而这一点需要毕业生格外注意,填写信息时保证准确性。

问:毕业生档案暂存学校期间,需要开具证明材料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待分生档案暂存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其他情况下均不能使用在校暂存的档案。学生档案室不开具婚育、升学、出国(境)、保险、购房、出生、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学位、经历、财产继承等证明。如确实需要开具证明材料的,须先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再由生源地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随着形势的发展,档案工作也发生了变化,档案转递方式较过去更为多样化,时常会出现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所以,请各位毕业生在学生档案管理系统里留下自己长期有效的联络方式和备用联系人电话,以便出现问题时学校能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或家人。

同学们若遇到档案相关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10-83952951

学生档案室地址:博学楼东配楼一层近创客社区

2018514

相关附件:
关于2018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201805014.doc